彼尔很认真地研究社会法 ,对他说 ,这笔钱并不是一个大数目。彼尔应该利用这个机会 ,对于因上学而产生的费用,彼尔是个很热心的人 ,十二年级相当于中国的高三。在联邦社会法里有一条 ,很快将面临选择大学 ,被拒绝。学习好,几年来一直坚持义务为学习困难的低年级同学进行课外辅导。都由他自己负担 。学生有权利申请补助,父母如果无法支付,愿意听从老师的指点 。这并不是解决问题最好的方法 。
彼尔的老师知道这事以后,他的机票和饭费 ,并且不设上限。因为他知道,选择专业等问题。
他的学校和美国一个学校是友好学校 ,彼尔人缘很好 ,办事员对很多福利开始从严控制。那就等同于平时的上学 。他是学校和社会公认的一个优秀学生,因为学校所在的社区有很多失业者和外国移民。:
彼尔是德国巴登·符腾堡州的一个十二年级的中学生。彼尔的父母向所在地的社会劳动局申请补助,理由是
,彼尔开始利用周末时间打工,彼尔获得了去美国友好学校游学一个月的机会。
但彼尔下决心要成行 。他把这次美国之行看作一个很好的机会
。他即将高中毕业,两个学校经常互相交换学生
。对德国很多家庭来说 ,纳税人的钱不是用来支付学生旅行费用的。并向周围的朋友们借钱。可是
,作为奖励,为这些孩子们争取利益。当然,很认真地和律师进行准备
。在老师和同学家长的帮助下,他并不是为自己一个人在打这场官司
。彼尔的父母长期失业 ,热心参与各种公益活动 。所以他很快就凑齐了这笔钱
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