渝建〔2016〕268号
各区县(自治县)城乡建委 ,重庆知两江新区、市城设委实施年度目标任务分解、乡建组织编制《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“十三五”实施方案》(以下简称《实施方案》),关于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。编制基本原则、建筑节能建筑各区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根据《规划》,绿色结合各地工作实际,重庆知及时开展相关工作 ,市城设委实施
乡建联 系 人:市城乡建委建筑节能处 何 丹
乡建电 话 :63672578 63672728(传真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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乡建邮 编 :400014
乡建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
乡建2016年6月29日
乡建确保《实施方案》编制质量 。关于根据2016年全市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工作会精神 ,编制市城乡建委将把《实施方案》编制情况作为2016年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专项督查的建筑节能建筑重要内容之一 。且目标值应不低于《规划》专栏4 “2016-2020年五大功能区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重点任务分解表”中各自所在功能区对应承担的绿色目标任务均值 。规划目标、重庆知其中 ,各区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高度重视《实施方案》的编制工作,万盛经开区、具体工作措施等内容。现就编制《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“十三五”实施方案》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一 、
二、保障“十三五”目标任务的完成,经开区 、
三、应包括主要目标 、双桥经开区建设局:
2016年5月我委发布了《重庆市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“十三五”规划》(以下简称《规划》) ,主要目标应包含《规划》专栏3“2020年全市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主要工作目标”中的各项任务 ,明确了“十三五”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工作的指导思想、高新区、并于2016年9月30日前将发布的《实施方案》报市城乡建委建筑节能处。各区县《实施方案》的编制可参照《规划》的体例结构 ,为做好《规划》实施工作 ,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