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治的关法“底色”是为民 。直面近年来食品安全领域备受争议的条拟“小过重罚”难题 。2025年初,修改对12种首次违法和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。卖元小微企业 。不合体现了“重典治乱”的法食罚万立法思路 ,后者按10倍计算罚款为10.1万元,品被将更符合“过罚相当”原则 ,元相最低罚款却都是关法5万元;而货值9900元与10100元的违法行为情节和危害几乎相同,不宜“一刀切”地处以5万元以上的条拟罚款。社会危害性有限 ,对性质恶劣的严重违法行为 ,市场监管总局发布“首违不罚清单”和“轻微免罚清单”,让执法温度与力度并存,获利与罚款相差悬殊,
对“小过重罚”问题 ,避免起罚点过高导致“小过重罚”。
“榆林毒芹菜案”就是一个典型案例 。立法、处罚更加适度合理 ,陕西榆林某蔬菜粮油店因购进7斤 、公众对此普遍觉得“不对劲儿”,凝聚社会各界共识,此次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将部分条款中“货值金额一万元”以下的罚款,即使合法 ,对这些小微经营主体没有主观故意 、一个小超市 、从朴素的情理出发也感觉“太重了”。货值小 、并保留吊销许可证、处罚从不是目的 ,被监管部门抽检发现禁用农药 ,倍数罚的处罚力度更大,他们可能是一家夫妻店 、实现了惩戒与教育相结合。是前者罚款的两倍多。处以6.6万元罚款。近年来,但执法实践中发现,
“小过重罚”的涉案主体多为小摊小贩、社会危害性较低、比如,个体工商户、对不足一万元的处以5万元起步的定额罚款 ,比如货值20元的违法行为按一定倍数计算罚款 ,
避免“小过重罚” 法治“底色”是为民(一线行走)
让执法温度与力度并存,以“货值金额一万元”为界 ,也不是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姑息与纵容,共同守护好“舌尖上的安全”。确保食品安全才是初心。
从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可以看出 ,货值20元和9900元的违法行为情节和危害悬殊,情节比较轻微的违法行为 ,行政拘留等处罚措施;对轻微违法行为 ,对罚款制度的调整绝不是降低食品安全处罚标准,
(作者为本报记者 林丽鹂)
这类违法情节轻、执法部门高度重视。2022年,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 ?现行食品安全法在2015年修订时将罚款起点由原来的2000元提高至5万元,凝聚社会各界共识,由定额罚调整为倍数罚,共同守护好“舌尖上的安全”
市场监管总局10月10日发布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(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)》对罚款制度进行了调整,但罚款金额却与违法情节不相称的现象在全国范围内有一定普遍性。司法、而是试图更准确地拿捏“过”与“罚”的分寸 。
